安徽宣州票据追索纠纷案-白向东、李波律师代理票据追索权纠纷案胜诉纪实
白向东、李波律师代理票据追索权纠纷案胜诉纪实
在中某建设工程(北京)有限公司与蒋某、王某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中,北京谱辩律师事务所李波、白向东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,以严密的证据链构建与精准的法律论证,成功为当事人追回 50 万元票据款及利息。
一、证据链构建:锁定核心责任
两位律师接手案件后,围绕 “票据权利未获清偿 + 清算组恶意注销” 两大核心事实,系统性梳理证据:
1. 票据基础证据:提交电子商业承兑汇票、背书转让记录,证明原告合法持有 50 万元票据,且到期后承兑人拒付;
2. 清算违法证据:调取公司简易注销档案、债权未通知证明,证实清算组成员蒋某、王某在明知原告为债权人的情况下,未依法履行通知义务,以 0 负债恶意注销公司,意图逃避债务;
3. 法律依据梳理:结合《公司法》《票据法》及司法解释,明确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二、庭审博弈:缺席审判仍获全胜
庭审中,被告蒋某、王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两位律师当庭完整呈现证据链,从票据权利合法性、清算程序违法性、股东赔偿责任三个维度层层递进,清晰论证被告应承担共同赔偿责任。
最终,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,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票据款 50 万元及逾期利息,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,为当事人全额挽回了经济损失。
2026-04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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