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克拉玛依合伙合同纠纷案-白向东律师代理合伙纠纷二审胜诉纪实
白向东律师代理合伙纠纷二审胜诉纪实
在新疆华某商贸有限公司、张某与陆某合伙合同纠纷上诉案中,北京泰法城通律师事务所白向东律师作为上诉人代理人,以精准的事实梳理与严谨的法律论证,为当事人锁定了核心权益。
本案源于加油站项目合伙争议,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。白向东律师聚焦核心争议:一是《个人投资分红协议书》未达成合意,二是陆某实际投资款已部分退回,三是合伙财产应按和解金 18 万元分配。庭审中,他结合微信沟通记录、转款凭证等证据,清晰还原了双方未就分红协议达成一致、陆某投资款实际为 80 万元且已部分退还的事实,有力驳斥了陆某的高额利润主张。
最终,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白向东律师的核心意见,撤销一审判决,改判华某公司仅需支付 18 万元合伙财产分配款,张某承担连带责任,同时驳回陆某其他诉求,为当事人避免了超额赔付风险,实现了二审关键胜诉。
2026-04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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